全校各单位:
学校财务为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为2017年预算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有关规范预算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部门名称及预算项目名称的,将变更后部门及项目名称及时上报(具体填报表格见附件);
2、根据单位具体业务,需要调整项目(含增加、合并项目)的,将增加、合并后的项目及时上报(具体填报表格见附件);
3、上报时间截止至12月2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刘家胜(2013019@edu.cn),纸质版送至主楼A座210预算管理科,联系电话:86609079。
财务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