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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校财务处设立校本部老家属区物业费、电梯费临时收费点的通知
2017-05-22 09:48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物业服务,保证老家属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2015年7月13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老家属区推行物业化管理与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本次收费服务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物业公司已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开始收费工作。收费地点设在老家属区物业办公室(原家工委)子衿园(B区)综合楼709室。

为提供便利交费条件,物业公司决定5月22日至26日在我校财务处(主楼A座213室)设置校本部老家属区物业费、电梯费临时收费点。收费方式为现金刷卡同时进行。各位老师在交费时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及交款金额,如有疑义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为保证老家属区物业服务工作正常运转,请广大老师按时交纳物业费、电梯费。建设“文明、有序、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是广大老师的共同愿望,也需要每一位老师的理解和配合。

感谢广大教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物业经营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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