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每月给我们400元作为我们的劳务费,如果我们三个月一起报账,应该是1200元,但是超过800就要扣百分之二十的税,这样我们本来就不多的钱都快扣没了,我觉的学校的纳税标准应该改改,800元 国家的最低纳税标准都没达到?
答: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费的免征额是800元,学校不能擅自更改。学校会建议学院以后按月报,不要集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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