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挂科之后补考通过,在评定奖学金时是否可以按60分计入,这样就有资格参加评奖评优?
答:若挂科科目为选修课,则不影响当年度的评奖评优;若挂科科目为必修课,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编第九章第一节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则应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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