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协助属地派出所为新入职教工办理集体户口
二、服务流程:
1.申请人准备以下相应材料:
(1)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2)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分配住房的证明;
(3)学校教工公寓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寓居住证明或租房协议;
(4)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或配偶为外地户口的,提供配偶户口(原件、复印件);
(6)已婚教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8)照片(同一底版两张一寸照)。
2.申请人将材料报户籍科进行初审。
3.户籍科将申请材料递交属地派出所审核办理。
4.办结后,集体户口留户籍科存档,所提交的原件返还申请人。
三、相关责任人:
副科长:刘静婕 科员:陈璐
四、联系电话:86609484
五、具体处室、科室:安全保障部户籍科
六、办公地点及门牌号:主楼B座113室
七、服务承诺:
热情服务师生,认真协助申请人整理报送材料,及时协调属地派出所,上报落户手续,随时追踪办理情况并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