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配合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整体安排,提高我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宣传我校省部共建高校建设成果以及不断提升的办学成就,学校决定在2017年1月—2月开展2017年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经过各学院申报,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审批,共有电子工程学院赴黑龙江省通河县第一中学“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等276支团队(名单见附件)符合申报要求,准予立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寒假期间,276支团队将奔赴吉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重庆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校团委定于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30在汇文楼120教室召开“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会议,对实践活动中具体事宜进行讲解和说明,并对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每个团队的负责人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接受培训,未参加培训会的团队不能开展活动。
附件:2017年“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名单
校团委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