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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校本部老家属区2017年度物业费、电梯费的通知
2017-05-18 15:35  

尊敬的校本部老家属区业主:

为更好地为广大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保证老家属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2015年7月13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老家属区推行物业化管理与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本次收费服务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现将具体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物业费收费标准:住宅按0.5元/m²/月(建筑面积)。用于保洁绿化。

2.电梯费收费标准:一层不收费,二层起收费27元/月,每增加一层加收电梯费2元/月。该费用用于电梯的日常维护与维修。

二、收费时间及地点

1.收费时间:2017年3月13日开始

现金: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

刷卡: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仅周一至周五收费,法定假日除外)

2.收费地点:

现金收费:老家属区物业办公室(原家工委)  电话86608230

刷卡收费:子衿园(B区)综合楼709室  电话 86608472

三、注意事项

各位业主在交费时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及交款金额,如有疑义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请广大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电梯费,保证老家属区物业服务工作正常运转。建设“文明、有序、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是广大业主的共同愿望,需要每一位业主的理解和配合。

感谢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物业经营公司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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