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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新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5-18 16: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师资格条例》和《黑龙江大学师资培训条例》,为提高我校新教师的教学水平,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亦即落实我校年度新教师业务能力考核计划,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新教师的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请各单位协助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做好考核准备,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6年10月之前(含10月)到我校报到参加新师培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

2.以往新教师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暂定于6月19-23日。

三、考核内容

1.教学准备

申请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新教师须提交下一学期或将来拟主讲课程完整的教案及经院(部)认定通过的使用教材,教务处教师培训科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

2.课堂讲授

凡完成培养提高和教学准备中各项工作的教师可填写《黑龙江大学2016年新教师岗前教学能力考核申请表》(附件2),教务处教师培训科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新教师根据其所在专业承担的课程内容及专业发展方向选定讲授题目,并根据选定题目按本科生课堂教学的要求和形式认真备课讲授内容,讲授时间一般为20分钟(注:本次教学能力考核教室均为多媒体教室),专家将对其讲授情况进行评议。

注: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参加考核教师的情况选派一名学院专家参加考核评定,并将新教师和专家的相关信息统一填写至《黑龙江大学2016年新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考核结果

1.各项考核均合格的教师,学校将依照《黑龙江大学教师资格条例》为其颁发《黑龙江大学教师资格证》,同时学校还将对教学能力较为突出的新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2016年新教师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承担本、专科学生的教学任务,学院应继续对其进行培养,培养周期为半年至一年,培养期满后重新进行考核,如仍未通过将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调离教学岗位。

五、上报材料

1.《黑龙江大学2016年新教师岗前教学能力考核申请表》。

2.《黑龙江大学2016年新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情况汇总表》。

3.《青年教师培养管理档案》。

4.拟主讲课程完整的教案。

5.院(部)认定通过的教材(即课堂讲授的使用教材)。

以上各项材料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14日(周三)下班前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师培训科(C座306室)。

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是师资队伍整体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学校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督促青年教师尽快落实各项培养计划,以提高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及学历层次。

教务处师资培训科

2017年5月18日

附件【附件2:2016年新教师岗前教学能力考核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新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6年新教师名册.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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