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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询竞买下学期课程选课积分奖惩计算表的通知
2017-05-22 09:10  

根据《黑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教务处现已按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修读情况进行了积分奖惩情况计算,具体结果请见附件。

竞买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可用选课积分请于6月1日以后登陆选课系统进行查询。凡选课积分过低的同学要合理计划选课内容,不要盲目投分。请同学们珍惜课程资源,体谅任课老师的辛勤付出,认真学习、按时上课、不要随意退课、争取取得好成绩。

附件中的各项数据内容说明如下:

1.上学期学分绩点加积分①: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提交的成绩为基准(后期调整修订不考虑在内),计算的成绩绩点,每超过基准6分0.1个绩点给予5个积分的奖励。

2.按相邻学期学分绩点提高部分加积分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学分绩点比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学分绩点每提高1分,奖励200个积分。

3.消考扣罚积分③:修读学习过程中被老师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每科扣罚100个选课积分。

4.期末旷考和违纪扣罚积分④:考试中每发生一次旷考扣罚200个选课积分。

5.总四科以上按未修读率扣积分⑤:修读未通过课程,总修读门数超过四科,按照未通过的百分比乘100的扣积分数。

6.总四科以下按未修读率扣积分⑥:修读未通过课程,总修读门数少于四科,按照每科不及格课程扣7分的扣积分数。

7.修读成绩低于30分扣罚60个积分⑦:参加修读和考试成绩低于30分,每门课程扣罚60个选课积分。

8.要计入选课系统的积分数⑧=①+②-③-④-⑤-⑥-⑦

附件中未列出的同学,积分仍按选课系统中剩余积分计算。

本学期选课采用积分数:当系统中总可用积分低于14个积分按14分计入选课系统,超过14分,按实际分数计入选课系统。

请同学们及时核实,如选课积分核算有误,可在2017年5月31日前反映。

受理单位: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电话:86608294

教务处

2017年5月19日

附件【按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修读情况进行积分奖惩计算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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