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
二、服务流程:
1.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准确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到校财务处、学生处。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校财务处、学生处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回学院,学院根据校园网通知将学生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统一上报学生处;
5.学生处将学生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给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生资助款统一划拨到学校,学校将学费补偿款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款打入学生中国银行账户。
三、相关责任人:于殿华
四、联系电话:86609202
五、具体处室、科室:学生处贷款助学科
六、办公地点及门牌号:主楼C座213室
七、服务承诺:
接待热情周到,咨询耐心细致,服务规范高效,回访反馈及时。